关于征集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工作水平,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丰富教师教学培训、教学咨询、教学研讨等活动,推动广大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升,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
一、培训师职责
1.导师要对培养对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教育家精神引导培养对象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要与培养对象经常保持思想交流和工作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树立优良的师德师风,帮助青年教师扣好教师职业生涯的“第一粒扣子”。
2.负责对青年教师教学全过程的业务指导,积极采取措施,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各教学环节,了解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掌握基本教学技能。有计划地安排培养对象定期听课,观摩学习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带领培养对象参加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
3.抓好青年教师备课、教案编写、试讲等教学环节指导,帮助青年教师上好第一次课;跟踪听课并随堂辅导,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4.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汇报课和各类教学比赛,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和课程研究,提高其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二、资质要求
要求候选人有较高政治觉悟,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佳,教科研业绩好;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中青年教师。
三、选拨程序
候选人可由各单位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填写报名表以后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学校研究确认人选后正式聘任。
请各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于2024年11月14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朱婉莹,电话:17802593932。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31日